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祭者之章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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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她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悔过,从来没有;她用一个又一个谎言开脱自己的愚蠢和恶毒,拒不承认自己违背道德和法律的种种愚行;面对随之而来的质疑,她也一直是理直气壮的态度。

这些年来,她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一名女权、慈善领袖,靠收一些特定人群的智商税过得还挺滋润。

她用慈善的旗号吃着那些弱势群体的人血馒头,摆出一副正义斗士的姿态,从事着类似人口买卖的生意。

让这样一个人来担当我那篇报导的反派,是多么合适、多么顺眼。

我厉小帆手中的笔,就是用来把这种人钉在耻辱柱上的。

说到底……其实,我也不在乎真相。

有太多人为真相付出了惨痛的代价,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,也没有唤醒多少民众的良知。

舆论的游戏中,赢才是第一位的,如果“真相”挡在了你的目的前面,那你就该把它抛掉,狠狠踩碎。

到游戏的最后,能让更多的人相信你、并站在你那边,你才是胜利者;能让你的声音盖过对立者的声音,你才是胜利者;能让别人付出的代价比你多、比你惨、乃至万劫不复,你才是胜利者。

胜利者,才有资格谈论正义。

即使你在胜利后会被一部分人憎恶、唾弃、视为眼中钉肉中刺,即使你的本质是邪恶的、错误的、荒谬的……都没有关系。

赢,并且达到目的,就够了。

卑鄙的正义,于我而言,一样是正义。

…………

一天后,我的报导开始在网络上发酵。

用文字激起别人的仇恨,对我来说如探囊取物。

但是,影响还不是很大,毕竟这只是旧闻重提,关于那位慈善家的屁事网上随便一搜都能看到,只不过关心的人不多罢了。

所以,我进入了下一步。

我开始在自己刚刚通过认证的、那个标有“调查记者”头衔的社交媒体账号上,发布一些自己受到律师函警告以及各种威胁的聊天记录,当然,所有聊天记录的截图都是我伪造的。

这种事,真或假,根本不重要,“抢占先机”才重要;你只要先发制人,便能先入为主,这就是为什么——造谣易如反掌、辟谣难如登天。

一张精心设计的虚假聊天记录截图,至少能在24小时内骗过80%以上的围观者,24小时后无论谁出来辟谣,都还会有30%的人继续选择相信,因为他们很可能已经在前24小时里站了队、并和一些反对自己的人对骂了许久,这时候单纯为了面子也会坚持意见;再者,假如辟谣方的公信力不够强,或者是当事人自己在辟谣,那还会有很多人认为这种没有凭据的辟谣纯粹就是狡辩。

接下来,我就雇了网络水军,开始扩散我伪造的截图,并和自己的报导进行关联,用上各种类似“青年调查记者因报导而受到生命威胁”这种危言耸听的标题,来引起关注。

就这样,不到半天,我那原本只有个位数关注者的社交账号,转眼间变得炙手可热,短短几个小时就有数万人来关注。

又过了一天,在被无数人问候了祖宗十八代无数次后,那名陈姓作家终于也在社交媒体上对此事做出了一些反应。

正合我意。

到了这一步,我的计划基本上已经是成功了。

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反串,让水军们把我自己提供的“关于我自己的黑料”发出去,比如父亲的死、比如学历等等——一些其实无关痛痒的隐私信息,然后,再让水军在评论里反串黑我,用恶毒的言论对我的不幸展开攻击。

如此这般,所激起的愤怒情绪,让网民们纷纷站到了我这边来。

我就靠着这么一桩本来和我毫无关系的陈年旧事,在一夜之间,也成了个“正义斗士”。

而在这个阶段,对方的反应我已经不在乎了,就算真有人给我递律师函,那也不是什么事儿……无非就是一拖就能拖个一年半载的民事诉讼,哪怕证据确凿,判我败诉,我也可以只履行法院指定的经济赔偿,但是对道歉澄清之类的诉求拒不执行;而在这段时间里我获得的利益,其实早已超过了赔偿的金额……这手,我是和一些专干侵权行当的人士学的,判例很多,有一定借鉴意义。

总之,对方的反应越强烈,就会给其带去更多的反感,并巩固我那不畏强权的形象。

于我而言,舆论战上赢了,就可以撤了,接下来装聋作哑便是,自会有义愤填膺的人代替我去发声。

…………

达到目的后,我便开始寻找新目标。

我自然不能光靠这一篇报导就持续地维持热度,毕竟网民们的记忆只有一周,我得赶紧提供下一个“祭品”才行。

值得庆幸的是,这个社会上,像陈某这样的人并不少见,大部分都还活蹦乱跳的,所以我的选择很多。

人在得到一些东西的时候,自会失去一些东西,既然这些人能恬不知耻地活下去,就理应付出相应的代价;这代价未必来自法律,也未必来自他们早就丢掉的良心,但终究会以某种形式到来……

如果说卑鄙是我的通行证,只愿那些无耻的形骸,化为我脚下的阶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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